董责险(董责险能替它赔付投资人损失吗)
资讯
2023-11-16
70
1. 董责险,董责险能替它赔付投资人损失吗?
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董责险属于被保人非常复杂的团体险,如果能够证明财务造假是目前被抛出来的刘剑及其4个下属的个人行为,并不是公司行为,那么即使财务造假行为属于故意,仍然可以算到合同条款里的“个人过失”中去。
因为按照团体险的“分割性”条款,其他无辜高管的保额保障,不会因个别高管的个人行为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依然要进行赔付。
但如果瑞幸公司不能将自己完全摘出去,那么保险公司将有充分理由拒赔。这里“摘出去”的意思是:
能够证明瑞幸的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财务官(CFO)或公司秘书(或与前述职位相当者)等未参与/不知晓财务造假。
但,个人认为,这种系统性、全流程的造假,不太可能是COO一人所为,除非瑞幸的内控制度全部流于形式,被个别人全面把持,但是这种可能性较小。
另外,还要清楚瑞幸咖啡投保董责险是否存在逆选择风险。如果保险公司调查证明造假事件发生在投保之前,那这违反了如实告知原则,保险公司也是可以拒赔的。
后续,瑞幸必然要面对中美证券监管和司法机关的调查。能否渡过这次难关,还有一段很长、很难的路程要走。
但可以确定的是,对投资者来说,已经失去了对瑞辛咖啡的信任;瑞幸这个行为,对未来想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也是一种信任上的减分。这世界上做强做大,做到最后的,无一不是自利之余推动着整个社会进步的,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
2. 投了董责险的瑞幸暴雷?
赔与不赔,看以下情况:1、是否涉嫌故意违法--故意违法不能得到赔付
2、根据目前暴露出来的情况,还不能界定高管中哪些人有主观造假行为、其行为能不能归咎为公司、能不能代表公司等。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调查的事实细节,以及最后的证据来判定
董事、监事和高管责任险在美国投保率达98%,在国内却刚起步。
董责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优秀的人才担任公司高管,强化公司治理,同时转移因为个人的过失产生的民事赔偿,解决工作中的后顾之忧。
而对公司来说,在遇到证券索赔的时候,降低公司的经济损失。
1.谁可以投保董责险?
美股上市公司、港股上市公司、A股上市公司或其他地区上市公司都可以投保。除此以外,非上市公司也可以投保董责险也是董责险的常见投保人(价格一般较低)。2.哪些人能成为董责险的被保人?董责险的被保人分为「被保人个人」和「被保人公司」
被保人个人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
董责险一个很大特点,就是承保以后,所有高管自动列为被保人,包括所有已经「离任」、「在任」或者「以后将担任高管」的人。
同时,保单里也可以约定,责任可以扩展到新成立或收购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
3. 保险责任一 :「高管个人责任」
高管个人因为工作中的「不当行为」遭到「第三方」赔偿,需要高管自己赔偿的部分
不当行为:
第三方:注意:
投保之前高管过失埋下的祸根,只要在保单有效期内索赔,保险公司也能赔
4.保险责任二:「证券类赔偿责任」
除了高管赔偿责任外,证券赔偿责任对上市公司来说非常有吸引力。
定义:如果公司因为证券赔偿导致财务损失,保险公司负责经济赔偿,可转嫁上亿元的损失。如公司虚假陈述、公司管理过失等
5.保险责任三:「雇佣行为责任」
如果被保人公司因为歧视、不当解雇、违反劳动法、诽谤等雇佣行为赔偿导致的财务损失,董责险承担责任
6.扩展责任: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
公开发行的证券被索偿,需要公司赔的损失,责任保险要赔钱。
如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错误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ynstorm@foxmail.com 谢谢支持!
1. 董责险,董责险能替它赔付投资人损失吗?
我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董责险属于被保人非常复杂的团体险,如果能够证明财务造假是目前被抛出来的刘剑及其4个下属的个人行为,并不是公司行为,那么即使财务造假行为属于故意,仍然可以算到合同条款里的“个人过失”中去。
因为按照团体险的“分割性”条款,其他无辜高管的保额保障,不会因个别高管的个人行为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依然要进行赔付。
但如果瑞幸公司不能将自己完全摘出去,那么保险公司将有充分理由拒赔。这里“摘出去”的意思是:
能够证明瑞幸的董事长、首席执行官(CEO)、首席财务官(CFO)或公司秘书(或与前述职位相当者)等未参与/不知晓财务造假。
但,个人认为,这种系统性、全流程的造假,不太可能是COO一人所为,除非瑞幸的内控制度全部流于形式,被个别人全面把持,但是这种可能性较小。
另外,还要清楚瑞幸咖啡投保董责险是否存在逆选择风险。如果保险公司调查证明造假事件发生在投保之前,那这违反了如实告知原则,保险公司也是可以拒赔的。
后续,瑞幸必然要面对中美证券监管和司法机关的调查。能否渡过这次难关,还有一段很长、很难的路程要走。
但可以确定的是,对投资者来说,已经失去了对瑞辛咖啡的信任;瑞幸这个行为,对未来想赴美上市的中国企业也是一种信任上的减分。这世界上做强做大,做到最后的,无一不是自利之余推动着整个社会进步的,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
2. 投了董责险的瑞幸暴雷?
赔与不赔,看以下情况:1、是否涉嫌故意违法--故意违法不能得到赔付
2、根据目前暴露出来的情况,还不能界定高管中哪些人有主观造假行为、其行为能不能归咎为公司、能不能代表公司等。具体还需要根据案件调查的事实细节,以及最后的证据来判定
董事、监事和高管责任险在美国投保率达98%,在国内却刚起步。
董责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优秀的人才担任公司高管,强化公司治理,同时转移因为个人的过失产生的民事赔偿,解决工作中的后顾之忧。
而对公司来说,在遇到证券索赔的时候,降低公司的经济损失。
1.谁可以投保董责险?
美股上市公司、港股上市公司、A股上市公司或其他地区上市公司都可以投保。除此以外,非上市公司也可以投保董责险也是董责险的常见投保人(价格一般较低)。2.哪些人能成为董责险的被保人?董责险的被保人分为「被保人个人」和「被保人公司」
被保人个人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
董责险一个很大特点,就是承保以后,所有高管自动列为被保人,包括所有已经「离任」、「在任」或者「以后将担任高管」的人。
同时,保单里也可以约定,责任可以扩展到新成立或收购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
3. 保险责任一 :「高管个人责任」
高管个人因为工作中的「不当行为」遭到「第三方」赔偿,需要高管自己赔偿的部分
不当行为:
第三方:注意:
投保之前高管过失埋下的祸根,只要在保单有效期内索赔,保险公司也能赔
4.保险责任二:「证券类赔偿责任」
除了高管赔偿责任外,证券赔偿责任对上市公司来说非常有吸引力。
定义:如果公司因为证券赔偿导致财务损失,保险公司负责经济赔偿,可转嫁上亿元的损失。如公司虚假陈述、公司管理过失等
5.保险责任三:「雇佣行为责任」
如果被保人公司因为歧视、不当解雇、违反劳动法、诽谤等雇佣行为赔偿导致的财务损失,董责险承担责任
6.扩展责任: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
公开发行的证券被索偿,需要公司赔的损失,责任保险要赔钱。
如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错误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ynstorm@foxmail.com 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