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广东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理预览打不开)
资讯
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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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广东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理预览打不开?
电子税务局事项进度预览打不开建议检查网络后重试或咨询电子税务局客服电子税务局是由国家税务总局设立的,办税功能更加强大、办税流程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厅。
电子税务局的产生和发展,显著提高了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效率,降低了税收征纳的成本,有利于税务机关的税务公开工作,同时可以更好地实现法治税收,有利于税务部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纳税知识的普及和税收环境的改善。
2. 广东省府294号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等事项的通知
粤府函[2021]294号 2021-9-24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衔接,现就完善我省企业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保且2021年1月1日起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算:
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1998年6月前的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998年6月前实际缴费年限)×1.2%
本人1998年6月以前的平均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前的实际缴费指数平均值×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前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前实际缴费年限)
其中,没有1993年底前视同缴费年限但有1993年底前实际缴费的参保人,其1993年底前的实际缴费年限纳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按照附表执行。
(二)1998年7月1日以后参保,具有视同缴费权益且2021年1月1日起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算:
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二、完善视同缴费指数确定办法
(一)具有1993年底前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以及没有1993年底前视同缴费年限但有1993年底前实际缴费的参保人,本人视同缴费指数的确定按现行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见附表。
(二)1994年1月后由外省进入我省且具有视同缴费权益的参保人,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按以下办法确定:
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转出地所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同年度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粤府〔1993〕83号)实施后原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含按国家规定应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合同制工人,以及已经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2014年9月30日前因调动、改制、经批准辞职及辞退后参加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的,以及安置到我省的退役军人,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按以下办法确定:
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原单位所在地级以上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同年度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安置到我省的退役军人本人视同缴费指数的,公式中“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原单位所在地级以上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安置所在的地级以上市标准确定。
(四)本条第(二)(三)款中经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原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动或改制,到企业工作的参保人,在我省参保后视同缴费指数计算值低于在我省首次参保地所在地级以上市标准的,按在我省首次参保地所在地级以上市标准确定。
三、完善有关群体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规则
本通知第二条所涉群体视同缴费年限核定中的有关问题按以下办理:
(一)因所在地人民政府贯彻粤府〔1993〕83号文延迟实施时间的,从1994年1月至所在地贯彻粤府〔1993〕83号文的实施时间的上月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二)1994年1月后由外省进入我省且具有视同缴费权益的参保人,其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间按转出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2014年9月底前,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含按国家规定应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合同制工人,以及已经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因调动、改制、经批准辞职及辞退后参加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的,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四)参保人的视同缴费年限由待遇领取地负责审核。
四、其他事项
(一)为实现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对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高于按视同缴费账户法计算的部分,用5年时间逐年过渡到全额发放:第一年(2021年)发放30%,第二年(2022年)发放50%,第三年(2023年)发放70%,第四年(2024年)发放90%,第五年(2025年)及以后发放100%。2020年12月31日前视同缴费账户按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计息,2021年至2025年按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增长率计息。
(二)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并按视同缴费账户法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且本通知执行时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其过渡性养老金参照本通知第一条计算,并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比例计算增长额,高于按视同缴费账户法计算的部分,用5年时间逐年过渡到全额发放(过渡期发放比例按本通知的“四(一)”项规定执行)。2020年12月底前已发放的过渡性养老金仍按原办法标准执行。
(三)2026年1月1日及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不再适用与视同缴费账户相关的规定。
(四)结合本次完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按国家要求逐步清理地方性养老金项目。
有关5年过渡期待遇发放和清理地方性养老金项目的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调整完善企业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相关工作,将其作为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全国统筹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意识,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贯彻执行;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准确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要严格执行社保基金管理各项规定,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坚决防范和打击欺诈冒领养老金等违法行为。
六、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反映。
附件:1993年底前全省各地“视同缴费指数”一览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日
3. 新农合网上缴费方法广东?
1、以广东农村合作医疗缴纳步骤为例
微信进入广东省税务微系统,可以直接微信搜索“广东税务”,如果找不到入口的朋友,进入“新农合交费查询”公众号后台,回复“广东”或“缴费”皆可。
进入后找到“微办税”-“个人业务”-“城乡居民保险”-“城乡居民保险清缴”-“缴费”-“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信息-选择险种-缴费成功。
2、以徐州市农村合作医疗缴纳步骤为例
登录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然后在官网首页扫码下载“徐州人社手机APP”。
下载安装到手机上后,然后点击“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选项,然后点击“继续”。
在接下来的页面中选择缴费主体类型,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然后选择缴费年度。
然后点击“下一步”,选择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即可。
4. 如何完成电子税局实名认证?
1、在手机上安装“广东税务”APP,针对未实名认证的纳税人,可以按以下图片步骤操作。
2、然后点击注册账号,根据指引完成账号用户名以及密码的设置。
3、输入注册的账号以及密码,点击登录
4、没实名认证的用户,一般这时候都会弹出一个提醒实名认证的窗口,点击【是】
5、进入个人资料的填写窗口,按照提示一步步如实填写即可,点击【下一步】
6、这时会弹出一个提醒窗口链接到支付宝,因为支付宝一般都已经实名,只需要点击【是】即可
7、这时候还会提醒是否打开支付宝,点击打开,进入到芝麻认证页面,勾选下方的协议,点击【开始认证】
8、将手机前摄像头对准自己脸部,按照语音提示进行人脸识别
9、我们将完成了活体实名认证,如下图所示
10、接下来系统会弹出一个提醒窗口,需要我们进行身份证的上传,点击【确定】
11、上传相关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点击提交即可。点击下一步还需要验证手机号,将收到的验证码输入相应位置区域,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实名认证。
5.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工商个体户怎么登陆?
从2017年1月1日现广东国税网站网上办税功能将关闭,相应事项将改为在广东电子税务局办理(需通过实名制登录,取消税号或数字证书直接登录方式)。
办税人员实名登记包括办税人员实名与申请企业授权。基本步骤为个人用户注册->个人实名认证->绑定企业。
如办税员信息跟金三一致,绑定企业显示为申请通过.绑定成功且不需要法人进项审核.如不一致会提示跟金三信息不一致,绑定信息为提交,需要管理员审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审核即可).
6. 如何使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开具缴销外经证?
1、登录:打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右上角“登录”按钮,再选择“用户名登录”,使用实名认证账户登录,输入个人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进入办税身份选择,选择对应企业名称,点击“企业进入”非“个人进入”。
2、事项办理:登录进入主界面,我们可以看到菜单栏有【办税桌面】,【申报缴税】,【事项办理】等,点击【事项办理】—>【登记】,在下方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国税)】。
3、出现“提示信息”界面,如界面中系统强制监控的相关栏次的【监控状态】显示未通过或异常,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异常后才方可办理该事项,如显示通过,则方可点击【确定】按钮。温馨提示:假如此界面提示“存在未缴销外出经营证明”,非强制监控的提示信息,也可继续下一步操作,缴销外出经营证明会在以下步骤中提到,出现此情况,纳税人要尽快缴销才行哦。
4、页面跳转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填写界面,请纳税人认真填写并检查,确认正确后再点击下一步进行后续操作,具体填写请见下图,如出现以下图情况,请直接点击确定方可。
5、提交之后,到主界面的【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查询办理状态,跟进进度,当办理状态显示“已受理”时,点击“签收”即可。
7. 请问为什么我突然成了纳税人呢?
首先确认下不是骗子给你发的短信,拨打12366咨询下。
也有可能别的单位会计在向税务局留下留联系时错写成了你的电话。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ynstorm@foxmail.com 谢谢支持!
1. 广东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广东电子税务局事项办理预览打不开?
电子税务局事项进度预览打不开建议检查网络后重试或咨询电子税务局客服电子税务局是由国家税务总局设立的,办税功能更加强大、办税流程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厅。
电子税务局的产生和发展,显著提高了税务机关税收征管的效率,降低了税收征纳的成本,有利于税务机关的税务公开工作,同时可以更好地实现法治税收,有利于税务部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纳税知识的普及和税收环境的改善。
2. 广东省府294号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等事项的通知
粤府函[2021]294号 2021-9-24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衔接,现就完善我省企业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保且2021年1月1日起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算:
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1998年6月前的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998年6月前实际缴费年限)×1.2%
本人1998年6月以前的平均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前的实际缴费指数平均值×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前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前实际缴费年限)
其中,没有1993年底前视同缴费年限但有1993年底前实际缴费的参保人,其1993年底前的实际缴费年限纳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按照附表执行。
(二)1998年7月1日以后参保,具有视同缴费权益且2021年1月1日起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算:
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退休时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二、完善视同缴费指数确定办法
(一)具有1993年底前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以及没有1993年底前视同缴费年限但有1993年底前实际缴费的参保人,本人视同缴费指数的确定按现行规定执行,具体标准见附表。
(二)1994年1月后由外省进入我省且具有视同缴费权益的参保人,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按以下办法确定:
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转出地所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同年度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粤府〔1993〕83号)实施后原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含按国家规定应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合同制工人,以及已经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2014年9月30日前因调动、改制、经批准辞职及辞退后参加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的,以及安置到我省的退役军人,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按以下办法确定:
本人视同缴费指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原单位所在地级以上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同年度广东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计算安置到我省的退役军人本人视同缴费指数的,公式中“本人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点年度原单位所在地级以上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安置所在的地级以上市标准确定。
(四)本条第(二)(三)款中经由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原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动或改制,到企业工作的参保人,在我省参保后视同缴费指数计算值低于在我省首次参保地所在地级以上市标准的,按在我省首次参保地所在地级以上市标准确定。
三、完善有关群体视同缴费年限审核规则
本通知第二条所涉群体视同缴费年限核定中的有关问题按以下办理:
(一)因所在地人民政府贯彻粤府〔1993〕83号文延迟实施时间的,从1994年1月至所在地贯彻粤府〔1993〕83号文的实施时间的上月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二)1994年1月后由外省进入我省且具有视同缴费权益的参保人,其视同缴费年限截止时间按转出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2014年9月底前,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含按国家规定应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合同制工人,以及已经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因调动、改制、经批准辞职及辞退后参加我省企业养老保险的,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四)参保人的视同缴费年限由待遇领取地负责审核。
四、其他事项
(一)为实现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对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的过渡性养老金高于按视同缴费账户法计算的部分,用5年时间逐年过渡到全额发放:第一年(2021年)发放30%,第二年(2022年)发放50%,第三年(2023年)发放70%,第四年(2024年)发放90%,第五年(2025年)及以后发放100%。2020年12月31日前视同缴费账户按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计息,2021年至2025年按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增长率计息。
(二)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并按视同缴费账户法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且本通知执行时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其过渡性养老金参照本通知第一条计算,并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比例计算增长额,高于按视同缴费账户法计算的部分,用5年时间逐年过渡到全额发放(过渡期发放比例按本通知的“四(一)”项规定执行)。2020年12月底前已发放的过渡性养老金仍按原办法标准执行。
(三)2026年1月1日及以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不再适用与视同缴费账户相关的规定。
(四)结合本次完善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按国家要求逐步清理地方性养老金项目。
有关5年过渡期待遇发放和清理地方性养老金项目的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调整完善企业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相关工作,将其作为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全国统筹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意识,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贯彻执行;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准确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要严格执行社保基金管理各项规定,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坚决防范和打击欺诈冒领养老金等违法行为。
六、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反映。
附件:1993年底前全省各地“视同缴费指数”一览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4日
3. 新农合网上缴费方法广东?
1、以广东农村合作医疗缴纳步骤为例
微信进入广东省税务微系统,可以直接微信搜索“广东税务”,如果找不到入口的朋友,进入“新农合交费查询”公众号后台,回复“广东”或“缴费”皆可。
进入后找到“微办税”-“个人业务”-“城乡居民保险”-“城乡居民保险清缴”-“缴费”-“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信息-选择险种-缴费成功。
2、以徐州市农村合作医疗缴纳步骤为例
登录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然后在官网首页扫码下载“徐州人社手机APP”。
下载安装到手机上后,然后点击“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选项,然后点击“继续”。
在接下来的页面中选择缴费主体类型,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然后选择缴费年度。
然后点击“下一步”,选择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即可。
4. 如何完成电子税局实名认证?
1、在手机上安装“广东税务”APP,针对未实名认证的纳税人,可以按以下图片步骤操作。
2、然后点击注册账号,根据指引完成账号用户名以及密码的设置。
3、输入注册的账号以及密码,点击登录
4、没实名认证的用户,一般这时候都会弹出一个提醒实名认证的窗口,点击【是】
5、进入个人资料的填写窗口,按照提示一步步如实填写即可,点击【下一步】
6、这时会弹出一个提醒窗口链接到支付宝,因为支付宝一般都已经实名,只需要点击【是】即可
7、这时候还会提醒是否打开支付宝,点击打开,进入到芝麻认证页面,勾选下方的协议,点击【开始认证】
8、将手机前摄像头对准自己脸部,按照语音提示进行人脸识别
9、我们将完成了活体实名认证,如下图所示
10、接下来系统会弹出一个提醒窗口,需要我们进行身份证的上传,点击【确定】
11、上传相关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点击提交即可。点击下一步还需要验证手机号,将收到的验证码输入相应位置区域,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实名认证。
5.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工商个体户怎么登陆?
从2017年1月1日现广东国税网站网上办税功能将关闭,相应事项将改为在广东电子税务局办理(需通过实名制登录,取消税号或数字证书直接登录方式)。
办税人员实名登记包括办税人员实名与申请企业授权。基本步骤为个人用户注册->个人实名认证->绑定企业。
如办税员信息跟金三一致,绑定企业显示为申请通过.绑定成功且不需要法人进项审核.如不一致会提示跟金三信息不一致,绑定信息为提交,需要管理员审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审核即可).
6. 如何使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开具缴销外经证?
1、登录:打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页面右上角“登录”按钮,再选择“用户名登录”,使用实名认证账户登录,输入个人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进入办税身份选择,选择对应企业名称,点击“企业进入”非“个人进入”。
2、事项办理:登录进入主界面,我们可以看到菜单栏有【办税桌面】,【申报缴税】,【事项办理】等,点击【事项办理】—>【登记】,在下方选择【(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国税)】。
3、出现“提示信息”界面,如界面中系统强制监控的相关栏次的【监控状态】显示未通过或异常,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异常后才方可办理该事项,如显示通过,则方可点击【确定】按钮。温馨提示:假如此界面提示“存在未缴销外出经营证明”,非强制监控的提示信息,也可继续下一步操作,缴销外出经营证明会在以下步骤中提到,出现此情况,纳税人要尽快缴销才行哦。
4、页面跳转到“《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表》”填写界面,请纳税人认真填写并检查,确认正确后再点击下一步进行后续操作,具体填写请见下图,如出现以下图情况,请直接点击确定方可。
5、提交之后,到主界面的【事项办理】—>【事项进度管理】查询办理状态,跟进进度,当办理状态显示“已受理”时,点击“签收”即可。
7. 请问为什么我突然成了纳税人呢?
首先确认下不是骗子给你发的短信,拨打12366咨询下。
也有可能别的单位会计在向税务局留下留联系时错写成了你的电话。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ynstorm@foxmail.com 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