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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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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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包括什么?
唯物辩证法指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辩证体,而任何一对具有哲学意义的矛盾也都可以看作是一个辩证范畴。除了上述五个基本辩证范畴,比较重要的辩证范畴还有整体和部分,个性和共性,相对和绝对,等等。
整体和部分
整体和部分,或说全局和局部,是一对由来已久、使用广泛的辩证法范畴。由于整体在量上是一,部分在量上是多,因而某些哲学家也把整体和部分看成一和多。
唯物辩证法指出整体和部分是一对辩证统一:
·整体和部分是对立的:整体分成不同部分,部分组成整体,整体包括部分,部分又从属于整体。
·整体和部分是统一的:其一,整体和部分的互相包含,不仅整体包含部分、部分蕴涵整体,部分也常常是具体而微的整体。其二,整体和部分的互相转化,各种分解、分化、分裂、解体中都有部分转化为整体的过程,而各种融合、兼并、整合、整体化中又都有整体转化为部分的过程。其三,整体是部分的有机结合,不一定等于部分之和——例如,在不同条件下,整体的功能也可能大于、等于或小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整体还可能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
个性和共性
个性和共性,或说个别和一般、特殊和普遍,往往被认为是整体和部分这对范畴的深化。
唯物辩证法认为个性和共性是一对辩证统一:
·个性和共性是对立的:个性即指个别的东西的属性(不仅有它所独具的属性,也有它与同类个体所共有的属性)。共性是一类事物共同的属性,是由部分个性组成的。
·个性和共性是统一的:其一,个性和共性互相包含,个性包含共性(当然还包含其特性),共性也包含个性(更确切地说,是包含了部分个性),不能设想有任何两个事物是绝对不同的或者是绝对相同的。其二,个性和共性(特殊性与普遍性)可以相互转化,例如,个性相对于更低层次的个体来说可以成为共性,共性相对于更高层次的共性来说也可以成为个性;又如,在同一关系中个性的交集可以成为共性。
个性和共性的辩证范畴对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有很大意义。人们通过对个别东西的认识,从而归纳概括出共性(普遍性)的认识,而只有共性认识才能大规模的指导实践。
相对和绝对
相对和绝对是一个影响深远的辩证范畴,也可以看作是个性和共性这对范畴的延伸。相对就是有对、有条件、有限,绝对就是无对、无条件、无限。但相对与绝对的区别本身又是相对的。
唯物辩证法认为相对和绝对是一对辩证统一:
·相对和绝对是对立的:相对和绝对概念不同,在特定的条件下互相排斥。
·相对和绝对是统一的:两者不可分割,相对依存于绝对,绝对依存相对;两者是互相包容的,相对性蕴涵绝对性,绝对性蕴涵相对性,相对的东西包含绝对的东西,绝对的东西包含相对的东西;两者可以相互转化,相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绝对,绝对失去了条件也会转化为相对。
唯物辩证法指出:任何事物、过程和规律都具有相对与绝对两个方面,不可分割,缺一不可。与之相对立的理论即包括绝对主义,也包括相对主义——前者把绝对的东西绝对化,例如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或者将神绝对化(一般表现为绝对的万能、公正、仁爱)的一些宗教;后者把相对的东西绝对化,著名的有“一切事物都是相对的”的悖论(这句话本身就是绝对的,因此自己否定自己)
2.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及实质和核心是什么?
唯物辩证法又称“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指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辩证法理论。它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1页)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总结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概括自然科学的最新成就,批判地继承人类文化优秀遗产,特别是批判改造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基础上创立的。
3.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什么?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
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
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
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它包括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还包括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
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4. 辩证唯物主义的总观点和总特征?
总观点: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总特征: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扩展资料
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指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联系的普遍性:联系包括横向的与周围事物的联系,也包括纵向的与历史未来的联系。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及其内部各要素、部分、环节,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但另一方面事物又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即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区别而相对独立地存在。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事物的相对独立存在是互为前提的。
5. 什么是唯物辩证法?
1、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2、辩证唯物主义是在欧洲发展起来的科学和自然哲学,并以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着作为基础。辩证唯物主义将黑格尔辩证法与传统唯物主义相适应,传统唯物主义在动态的进化环境中检验世界的主体相对于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它在静态的,孤立的环境中检验世界的某些部分。
6. 月有阴晴圆缺属于唯物辩证法总特征吗?
这句话不属于唯心主义,体现的哲理是矛盾,观点矛盾就是对立统一,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地,此外也可以体现规律的客观性,我们应该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
作者既标举了“ 绝尘寰的宇宙意识”,又摒弃那种“在神奇的永恒面前的错愕”情态(闻一多评《春江花月夜》语)。他并不完全超然地对待自然界的变化发展,而是努力从自然规律中寻求“随缘自娱”的生活意义。所以,尽管这首词基本上是一种情怀寥落的秋的吟咏,读来却并不缺乏“触处生春”、引人向上的韵致。
7. 唯物辩证法原理及方法?
①对立统一原理
原理: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是始终不可分割的。
方法论:要全面地看问题;要学会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
②相互转化原理
原理:矛盾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矛盾双方的转化是现实的有条件的。
方法论: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促使矛盾向有利的方向转化。
③普遍性原理
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用全面的观点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坚持两分法,两点论。
④特殊性原理
原理: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即矛盾的特殊性。
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⑤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原理
原理: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系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普遍性和特殊性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方法论:学会正确的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要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
⑥主、次矛盾关系原理
原理:主次矛盾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主次矛盾互相依赖、互相联系。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和起决定作用;次要矛盾也会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主次矛盾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既要抓中心、抓重点,又要统筹兼顾,学会“弹钢琴”。
⑦矛盾主次方面关系原理
原理:矛盾的主次方面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主次方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规定着事物的性质;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影响。在一定条件下,二者相互转化,主次方面转化了,事物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方法论:认识事物既要全面,又要抓住本质和主流。
⑧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原理
原理:所谓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所谓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紧密相联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
方法论: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也就是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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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包括什么?
唯物辩证法指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辩证体,而任何一对具有哲学意义的矛盾也都可以看作是一个辩证范畴。除了上述五个基本辩证范畴,比较重要的辩证范畴还有整体和部分,个性和共性,相对和绝对,等等。
整体和部分
整体和部分,或说全局和局部,是一对由来已久、使用广泛的辩证法范畴。由于整体在量上是一,部分在量上是多,因而某些哲学家也把整体和部分看成一和多。
唯物辩证法指出整体和部分是一对辩证统一:
·整体和部分是对立的:整体分成不同部分,部分组成整体,整体包括部分,部分又从属于整体。
·整体和部分是统一的:其一,整体和部分的互相包含,不仅整体包含部分、部分蕴涵整体,部分也常常是具体而微的整体。其二,整体和部分的互相转化,各种分解、分化、分裂、解体中都有部分转化为整体的过程,而各种融合、兼并、整合、整体化中又都有整体转化为部分的过程。其三,整体是部分的有机结合,不一定等于部分之和——例如,在不同条件下,整体的功能也可能大于、等于或小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整体还可能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
个性和共性
个性和共性,或说个别和一般、特殊和普遍,往往被认为是整体和部分这对范畴的深化。
唯物辩证法认为个性和共性是一对辩证统一:
·个性和共性是对立的:个性即指个别的东西的属性(不仅有它所独具的属性,也有它与同类个体所共有的属性)。共性是一类事物共同的属性,是由部分个性组成的。
·个性和共性是统一的:其一,个性和共性互相包含,个性包含共性(当然还包含其特性),共性也包含个性(更确切地说,是包含了部分个性),不能设想有任何两个事物是绝对不同的或者是绝对相同的。其二,个性和共性(特殊性与普遍性)可以相互转化,例如,个性相对于更低层次的个体来说可以成为共性,共性相对于更高层次的共性来说也可以成为个性;又如,在同一关系中个性的交集可以成为共性。
个性和共性的辩证范畴对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有很大意义。人们通过对个别东西的认识,从而归纳概括出共性(普遍性)的认识,而只有共性认识才能大规模的指导实践。
相对和绝对
相对和绝对是一个影响深远的辩证范畴,也可以看作是个性和共性这对范畴的延伸。相对就是有对、有条件、有限,绝对就是无对、无条件、无限。但相对与绝对的区别本身又是相对的。
唯物辩证法认为相对和绝对是一对辩证统一:
·相对和绝对是对立的:相对和绝对概念不同,在特定的条件下互相排斥。
·相对和绝对是统一的:两者不可分割,相对依存于绝对,绝对依存相对;两者是互相包容的,相对性蕴涵绝对性,绝对性蕴涵相对性,相对的东西包含绝对的东西,绝对的东西包含相对的东西;两者可以相互转化,相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绝对,绝对失去了条件也会转化为相对。
唯物辩证法指出:任何事物、过程和规律都具有相对与绝对两个方面,不可分割,缺一不可。与之相对立的理论即包括绝对主义,也包括相对主义——前者把绝对的东西绝对化,例如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或者将神绝对化(一般表现为绝对的万能、公正、仁爱)的一些宗教;后者把相对的东西绝对化,著名的有“一切事物都是相对的”的悖论(这句话本身就是绝对的,因此自己否定自己)
2.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及实质和核心是什么?
唯物辩证法又称“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指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上的辩证法理论。它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1页)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总结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概括自然科学的最新成就,批判地继承人类文化优秀遗产,特别是批判改造黑格尔唯心主义辩证法的基础上创立的。
3.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什么?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
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
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
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它包括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还包括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
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4. 辩证唯物主义的总观点和总特征?
总观点: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总特征: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扩展资料
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指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联系的普遍性:联系包括横向的与周围事物的联系,也包括纵向的与历史未来的联系。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及其内部各要素、部分、环节,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但另一方面事物又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即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区别而相对独立地存在。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事物的相对独立存在是互为前提的。
5. 什么是唯物辩证法?
1、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2、辩证唯物主义是在欧洲发展起来的科学和自然哲学,并以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着作为基础。辩证唯物主义将黑格尔辩证法与传统唯物主义相适应,传统唯物主义在动态的进化环境中检验世界的主体相对于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它在静态的,孤立的环境中检验世界的某些部分。
6. 月有阴晴圆缺属于唯物辩证法总特征吗?
这句话不属于唯心主义,体现的哲理是矛盾,观点矛盾就是对立统一,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地,此外也可以体现规律的客观性,我们应该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
作者既标举了“ 绝尘寰的宇宙意识”,又摒弃那种“在神奇的永恒面前的错愕”情态(闻一多评《春江花月夜》语)。他并不完全超然地对待自然界的变化发展,而是努力从自然规律中寻求“随缘自娱”的生活意义。所以,尽管这首词基本上是一种情怀寥落的秋的吟咏,读来却并不缺乏“触处生春”、引人向上的韵致。
7. 唯物辩证法原理及方法?
①对立统一原理
原理:矛盾是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是始终不可分割的。
方法论:要全面地看问题;要学会在对立中把握统一,在统一中把握对立。
②相互转化原理
原理:矛盾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相互转化,矛盾双方的转化是现实的有条件的。
方法论: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促使矛盾向有利的方向转化。
③普遍性原理
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方法论:用全面的观点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坚持两分法,两点论。
④特殊性原理
原理: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即矛盾的特殊性。
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⑤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原理
原理: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系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普遍性和特殊性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方法论:学会正确的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要遵循从特殊到普遍,再由普遍到特殊的认识
⑥主、次矛盾关系原理
原理:主次矛盾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主次矛盾互相依赖、互相联系。主要矛盾处于支配地位和起决定作用;次要矛盾也会影响主要矛盾的发展和解决。主次矛盾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既要抓中心、抓重点,又要统筹兼顾,学会“弹钢琴”。
⑦矛盾主次方面关系原理
原理:矛盾的主次方面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主次方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矛盾的主要方面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规定着事物的性质;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也有影响。在一定条件下,二者相互转化,主次方面转化了,事物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
方法论:认识事物既要全面,又要抓住本质和主流。
⑧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原理
原理:所谓两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看到矛盾的次要方面。所谓重点论,就是在认识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它的主要矛盾;在认识某一种矛盾时,要着重把握矛盾的主要方面。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紧密相联的。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离开两点谈重点或离开重点谈两点,都是错误的。
方法论: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也就是我们看问题、办事情、既要全面,又要善于抓住重点和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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