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都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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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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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都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就题主的问题,我来谈谈我的经验与看法。
有多少农民?首先农民合作社的成立要求必须是五人发起,其中至少80%要是农民,也就是至少4个人是农民,当然也可以5个人全是农民。成立之后至于有多少农民,那就看这个团队的能力了,是没有上限的。关于合作社的政策,网上都有,我这不再赘述。我主要想聊聊在经营中的问题。
合作社成立不难,难在后期的经营上,一般的合作社主要会面临下面几个问题。
1.成员发展困难,特别是那些不存在农产品滞销的地区。加上这些年太多合作社只是为了一己私利卖农资,骗补贴,农民并未从中得到实惠,所以导致农民对这个组织不认可。
2.资金问题阻碍发展,这个社会就是“资源”的社会,雄心再大,动机再纯,你要是手中没“资源”,无法从银行搞到钱,要想做大做强,把合作社搞好是很难的。
3.这个问题是合作社办不好的核心问题,就是无法真正做到合作,领导层之间思想不统一,缺乏信任。简单说就是私心杂念太重。所以,成立之初找的伙伴必须要志同道合。
要想真正办好合作社,真正让农民得实惠,必须要做到:动机单纯!简单说就是不要奔着拿补贴去办合作社。领导层思想统一,具有为农助农的奉献精神。理事长手里面有方方面面的资源,这个大家都懂。
2. 农村生产责任制什么时候开始的?
1980年5月,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肯定了农民的改革创举。他指出,影响集体经济的担心是不必要的,这些地方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9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肯定了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
1982年,党中央发出“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包括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在内的各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在党中央的支持下,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推广。
1982年至1984年,党中央连续发出3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推向全国。这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许多地方一年即见成效,粮食产量明显提高,几年就变了个大样。
3. 三大改造标志着什么占有绝对优势的什么制度初步建立?
因为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极大地促进了工、农、商业的社会变革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政治上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在我国初步建立;经济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在我国基本确立;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开辟了道路;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以说三大改造的完成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初步建立的标志。
1956年底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中国历史上长达数千年的阶级剥削制度的结束,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初步确立.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使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已占绝对优势,社会主义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中国几千年来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剥削制度已经基本上被消灭,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已经建立起来.
4. 加入合作社有什么好处?
一哥“合作社人说合作社事”之――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好处多多
2019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说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适合于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助于乡村振兴,具体说来有以下好处。
一、以农民为主体符合农民意愿,是农民自己的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按照合作制原则通过自愿入股的方式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组建的,是农民自己的合作互助企业。其功能涵盖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信用、服务、消费、餐饮、旅游、文化、体育、教育、养老、娱乐等各个层面,因地而异。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是按照“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合作制理念,真正让农民自愿入股, 真正参与生产销售服务,真正实现民主管理,真正做到合作社全体成员“风险共担、市场共闯、利益共创、平台共享”,真正做成农民自己的“手拉手、肩并肩、心连心”的合作制企业、互助的平台、致富的渠道、共享的团体。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弱者的联合,解决一家一户、几家几户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实际问题
(一),通过联合采购,减少农资、人工等投入,降低生产成本。
(二),扩大生产规摸,加强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品质,统一包装提升产品档次,增加企业效益。
(三),加工机械化,降低人工成本,赋予深加工产品高科技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
(四),实现农副产品、加工产品、深加工产品等关健部位的品牌效益最大化。
(五),推动农副产品主打品牌的综合开发。
(六),共闯市场、共建电商平台,推进“农超对接”、“订单对接”、“产消(费)对接”。
(七),实现合作社成员“再教育”,促进企业发展。
(八),实现民有民管民享,社员享受分红、返利,加快农民脱贫致富。
(九),产消对接,加快城乡共同发展步伐。
(十),打造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合作社,力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区域经济走上快车道。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可靠抓手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经济组织,也是农民自身企业化的互助、服务组织,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可靠的帮手,规模较大的也可以立设合作社党的支部,在基层组织建设中发挥集团优势与效应。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组织实施或参与直接受益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有组织地对农民实施再教育,尤其是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与作用发挥上有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取代的作用。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组织、引领、示范作用,可有效组织入社社员参与平安乡村、移风易俗、精神文明建设。
5. 对农业改造的原则是什么?
.对农业的改造
原则: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原则。
方针:实施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
方法和步骤:先建立互助组(社会主义萌芽性质),在此基础上进入初级农业合作社(半社会主义性质),最后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社会主义性质)这样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改造过程。
2.对手工业的改造
方针:对手工业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
方法和步骤: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采用说服教育、示范和国家帮助,从供销合作入手,逐步发展到走生产合作的道路。具体来说,经历了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的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建立手工业供销小组,第二步是办手工业供销合作社,第三步是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6. 中国原始社会群体组织形态的发展阶段及特点?
我国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采取的过渡形式有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之前土改后是农民土地所有制)
1互助组
中国劳动农民在个体经济基 础上组成的带有社会 主义因素的集体劳动组织。
土改以后得到广泛发展。自愿互利,互换人工或畜力,共同劳动。有农 忙临时互助和常年互助之分。
在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中,发展成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2初级组
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中国农村经济由个体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渡形式
3高级组
全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我国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建立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
1956年由初级社发展而成,规模较初级社大。特点是土地、耕畜、大型农具等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取消了土地报酬,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
1958年进一步发展为农村人民公社。
7. 国家土地什么年代变成集体土地的?
1958-1979年
一、农民土地所有制1949~1958年(特征:农村土地属于农民私有)
二、农业互助工作组1950~1953年(特征:农村土地属于农民私有)
三、农业合作社1954~1958年 (特征:开始集体尝试,农村土地按份共有集体制)
1、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所有权归农民)
2、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按份共有的集体土地所有制)
四、人民公社,集体化正式全面推行 1958~1979年 (特征:农村一切土地归集体三级所有)
五、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 1982年至今 (特征: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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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都能起到什么作用呢?
就题主的问题,我来谈谈我的经验与看法。
有多少农民?首先农民合作社的成立要求必须是五人发起,其中至少80%要是农民,也就是至少4个人是农民,当然也可以5个人全是农民。成立之后至于有多少农民,那就看这个团队的能力了,是没有上限的。关于合作社的政策,网上都有,我这不再赘述。我主要想聊聊在经营中的问题。
合作社成立不难,难在后期的经营上,一般的合作社主要会面临下面几个问题。
1.成员发展困难,特别是那些不存在农产品滞销的地区。加上这些年太多合作社只是为了一己私利卖农资,骗补贴,农民并未从中得到实惠,所以导致农民对这个组织不认可。
2.资金问题阻碍发展,这个社会就是“资源”的社会,雄心再大,动机再纯,你要是手中没“资源”,无法从银行搞到钱,要想做大做强,把合作社搞好是很难的。
3.这个问题是合作社办不好的核心问题,就是无法真正做到合作,领导层之间思想不统一,缺乏信任。简单说就是私心杂念太重。所以,成立之初找的伙伴必须要志同道合。
要想真正办好合作社,真正让农民得实惠,必须要做到:动机单纯!简单说就是不要奔着拿补贴去办合作社。领导层思想统一,具有为农助农的奉献精神。理事长手里面有方方面面的资源,这个大家都懂。
2. 农村生产责任制什么时候开始的?
1980年5月,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肯定了农民的改革创举。他指出,影响集体经济的担心是不必要的,这些地方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9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肯定了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
1982年,党中央发出“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包括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在内的各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在党中央的支持下,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推广。
1982年至1984年,党中央连续发出3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推向全国。这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许多地方一年即见成效,粮食产量明显提高,几年就变了个大样。
3. 三大改造标志着什么占有绝对优势的什么制度初步建立?
因为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极大地促进了工、农、商业的社会变革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政治上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在我国初步建立;经济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在我国基本确立;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开辟了道路;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以说三大改造的完成是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初步建立的标志。
1956年底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标志着中国历史上长达数千年的阶级剥削制度的结束,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初步确立.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使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已占绝对优势,社会主义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中国几千年来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剥削制度已经基本上被消灭,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已经建立起来.
4. 加入合作社有什么好处?
一哥“合作社人说合作社事”之――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好处多多
2019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说明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适合于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助于乡村振兴,具体说来有以下好处。
一、以农民为主体符合农民意愿,是农民自己的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按照合作制原则通过自愿入股的方式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组建的,是农民自己的合作互助企业。其功能涵盖种植、养殖、加工、销售、信用、服务、消费、餐饮、旅游、文化、体育、教育、养老、娱乐等各个层面,因地而异。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是按照“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合作制理念,真正让农民自愿入股, 真正参与生产销售服务,真正实现民主管理,真正做到合作社全体成员“风险共担、市场共闯、利益共创、平台共享”,真正做成农民自己的“手拉手、肩并肩、心连心”的合作制企业、互助的平台、致富的渠道、共享的团体。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弱者的联合,解决一家一户、几家几户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实际问题
(一),通过联合采购,减少农资、人工等投入,降低生产成本。
(二),扩大生产规摸,加强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品质,统一包装提升产品档次,增加企业效益。
(三),加工机械化,降低人工成本,赋予深加工产品高科技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
(四),实现农副产品、加工产品、深加工产品等关健部位的品牌效益最大化。
(五),推动农副产品主打品牌的综合开发。
(六),共闯市场、共建电商平台,推进“农超对接”、“订单对接”、“产消(费)对接”。
(七),实现合作社成员“再教育”,促进企业发展。
(八),实现民有民管民享,社员享受分红、返利,加快农民脱贫致富。
(九),产消对接,加快城乡共同发展步伐。
(十),打造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合作社,力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区域经济走上快车道。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的可靠抓手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经济组织,也是农民自身企业化的互助、服务组织,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可靠的帮手,规模较大的也可以立设合作社党的支部,在基层组织建设中发挥集团优势与效应。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强化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民办公助、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和支持村集体和农民自主组织实施或参与直接受益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有组织地对农民实施再教育,尤其是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与作用发挥上有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取代的作用。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组织、引领、示范作用,可有效组织入社社员参与平安乡村、移风易俗、精神文明建设。
5. 对农业改造的原则是什么?
.对农业的改造
原则: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原则。
方针:实施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
方法和步骤:先建立互助组(社会主义萌芽性质),在此基础上进入初级农业合作社(半社会主义性质),最后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社会主义性质)这样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改造过程。
2.对手工业的改造
方针:对手工业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
方法和步骤: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采用说服教育、示范和国家帮助,从供销合作入手,逐步发展到走生产合作的道路。具体来说,经历了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的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建立手工业供销小组,第二步是办手工业供销合作社,第三步是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6. 中国原始社会群体组织形态的发展阶段及特点?
我国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采取的过渡形式有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之前土改后是农民土地所有制)
1互助组
中国劳动农民在个体经济基 础上组成的带有社会 主义因素的集体劳动组织。
土改以后得到广泛发展。自愿互利,互换人工或畜力,共同劳动。有农 忙临时互助和常年互助之分。
在农业生产合作化运动中,发展成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2初级组
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中国农村经济由个体经济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过渡形式
3高级组
全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我国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建立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
1956年由初级社发展而成,规模较初级社大。特点是土地、耕畜、大型农具等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取消了土地报酬,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
1958年进一步发展为农村人民公社。
7. 国家土地什么年代变成集体土地的?
1958-1979年
一、农民土地所有制1949~1958年(特征:农村土地属于农民私有)
二、农业互助工作组1950~1953年(特征:农村土地属于农民私有)
三、农业合作社1954~1958年 (特征:开始集体尝试,农村土地按份共有集体制)
1、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所有权归农民)
2、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按份共有的集体土地所有制)
四、人民公社,集体化正式全面推行 1958~1979年 (特征:农村一切土地归集体三级所有)
五、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 1982年至今 (特征: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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